云南省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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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 ● 全省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9.4% ● 全省地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记者从近日省环保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十二五”以来,云南省水环境质量整体保持稳定,六大水系总体水质呈好转趋势。 今年一季度,国控省控监测断面中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81%,与2017年第一季度相比提高0.4个百分点;26个出境、跨界河流监测断面达标率为100%。地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9.4%。 近年来,云南省高度重视水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按照“保护好水质优良水体、整治不达标水体、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的总体思路,深入实施《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碧水青山专项行动计划》。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成立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目前,云南省已全面完成了纳入国家考核的18个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编制工作并抓好组织实施,建立了考核断面水质按月通报制度,在南盘江流域开展跨界河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试点工作,2条黑臭水体整治达到国家年度考核要求,其中昆明市海河已完成整治并销号。通过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地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督促存在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的州市进行整改,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2016年为《水十条》实施考核的第一年,云南省顺利通过国家考核。2017年纳入国家《水十条》考核100个地表水断面优良比例为75%,劣于Ⅴ类断面比例为9%(以上数据为国家初核)。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极差比例为0,均完成了2017年《水十条》考核目标。(记者 胡晓蓉) 【责任编辑:青秧】 声明: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s://ynghy.cn/h-nd-4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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